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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2008〕19号
关于2008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
2007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圆满完成,《2007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主要数据报告》和《2007年度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分析报告》(残联发〔2008〕1号)已印发各地。为进一步分析预测残疾人状况变化与发展趋势,评估有关政策的成效,为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可靠依据,按照中国残联、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7〕13号)的要求,现将2008年度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进度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已列入2008年残疾人工作要点,第二十二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报告也要求做好这项工作。各地残联要充分认识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残疾人状况监测作为残联受政府委托管理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手段和残疾人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经费,精心组织,确保2008年度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二、监测的组织与实施2008年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由中国残联研究室牵头组织实施,中国残联信息中心提供技术保障。三、监测内容、监测点和监测对象
2008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内容、监测点和监测对象与2007年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内容、监测点和监测对象一致,不做大的变动。四、监测人员组成及培训
培训分国家级和省级进行。监测员师资和监测员分别由各省残联和调查队的业务骨干担任。
省级监测员师资由中国残联统一组织培训,县级监测员的培训由各省负责。培训内容包括监测方案、入户访问方案、监测问卷填写与编码、质量控制、模拟与实习等。五、工作进度安排
2008年1月至2月,中国残联研究室依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方案》修订、编制、印发监测问卷、对象名录、监测工作手册。2008年3月,开展全国残疾人状况国家级和省级培训。
2008年4月,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在监测点现场核对监测对象名录,入户访问并填写问卷,对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监测时间范围:2007年4月1日0时至2008年4月1日0时
2008年5月,各县残联对问卷进行编码和审核,报省残联。
省残联对上报的每一份监测问卷和监测对象名录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后,于6月30日前上报中国残联。2008年7月,中国残联研究室组织问卷清点,抽样验收和数据录入。并对各省上报的监测资料进行抽查验收,对差错率超过验收标准的将退回重新返工。同时,对各省的监测问卷差错笔数进行统计,并以此作为考核各省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2008年9月至12月,数据分析、专家研讨,完成年度监测报告。
六、继续做好记帐户的指导工作依据《2007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手册》的要求,各监测县(区)明确记帐户联络员,做好入户回访、记帐辅导、查验、核实和回收台帐本等工作。每月15日前将上月《省级记帐户支出和收入台帐日报表》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中国残联研究室(cyb_bzz@cdpforgcn)。
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务必在2008年2月22日前,按照残联发〔2007〕13号文要求,将省级残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监测工作牵头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人和2008年监测经费落实情况(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至中国残联研究室,同时上报原件。联系人:杨虹
联系电话:(010)66580129
电子邮件:yanghong@cdpforgcn
传真:(010)66580138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残联:
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牵头业务部门
具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008年监测经费落实情况(万元)
主题词:政研监测工作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2008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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